7人聯名產業意見鬧分岐,從今年5月開始已沒有產業租金收入,想要脫售,惟其中4人不肯轉讓或買股。
⊙林先生指出,約7年前與另6人合股出資購買一棟4層樓店屋及一間工廠。
他說,由于某些原因,從今年5月開始已沒有產業租金收入,他是退休人士,生活需要租金收入來支撐。
“當時其中3人要求脫售不果,便希望另4人能買入其余股份,惟他們不想要這么做。”
他詢問,是否可在充足理由下,通過法律途徑申請庭令。
★林若輝律師
是的,這是唯一解決方法,向法庭申請強制性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