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吐二凶三上庭 口水伯欺女司機控2罪

(八打靈再也19日訊)不滿遭女司機鳴笛,而吐口水、毀雨刷及出示中指的“口水伯”,昨日被警方扣捕后,今天被帶上法庭,控以2罪名。警方在72小時內破案和提控,效率奇高。

根據控方解說,由于案件涉及公眾利益,且已在社交媒體廣泛流傳,案件迅速被處理。

此事于本月17日(周一)發生,被告昨天(18日)被警方逮捕,今天(19日)即被提控。

蓄意破壞恐嚇罪

被網民冠上“口水伯”之名的被告,是58歲的邱國安(譯音),任職一家顧問公司董事,他被控蓄意破壞他人財物及刑事恐嚇罪名,他不認罪,獲准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首控狀指被告于今年11月17日早上約8時,在雪州白蒲大道往布城方向路段,因不滿被鳴笛,而截停白色國產可娜麗轎車女車主田維雲(譯音,35歲,公司私人助理)的轎車,更刑事恐嚇責問后者,抵觸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

大力拍打車窗

次控狀指被告在同一時間地點,朝女車主的轎車擋風玻璃吐口水,再折斷雨刷,觸犯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

一旦罪成,被告可各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事發當天,女事主正開車上班途中,發現前面一輛本田CRV休旅車司機隨意駛向左右車道,因此鳴笛示警,卻惹怒被告,在前面停車和截停女事主,下車走向其轎車,語氣不善的責問女事主為何向他鳴笛,還比中指要她別多管閒事。

隨后,他還朝女事主轎車擋風玻璃吐口水,並折掉雨刷、大力拍打車窗和左右側的望后鏡。

女事主案發后也向警局報案,並將案發經歷及現場拍到的照片上傳到面子書,引起網民議論。

由于照片上附有路霸的車牌號碼,遭網民人肉搜索查出其身分,他之后關閉面子書戶頭,警方過后根據車牌號碼掌握下落后,上門捉人。

女事主:飽受驚嚇

(吉隆坡19日訊)日前在大道遭遇路霸的華裔女事主,已獲悉“口水伯”被控上庭,並透露自案件見報及廣為流傳后,自己也飽受驚嚇!

消息指,女事主在案發后獲得許多網友留言力挺,但據了解,也有“口水伯”的朋友忿忿不平,恐嚇女事主“多事”。

據觀察,女事主自揭發此案后,疑獲得多人關注而停止在面子書活躍,但她已于週二(18日)晚上向好友及網民道謝,並披露她被嚇了一整天。

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並轉貼“口水伯”已遭逮捕的新聞,指事主終于獲得了正義。

《中國報》記者已在“口水伯”被控后傳信息給女事主詢問她的感受,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得對方回應。

口水伯淡定被追拍

“口水伯”從上庭被控,至離開法庭,全程淡定,面對傳媒攝影記者的追拍,一臉從容,和他之前在路上的激動行為大相逕庭。

他是于週三上午被帶上庭,中午被控。

主控官陳錦漢(譯音)副檢察司基于此案涉及公眾利益,且在社交媒體廣泛流傳,要求被告繳付每項罪名1萬令吉保釋。

被告代表律師吉塔則以被告沒犯罪前科,並已被延扣2天為由,要求每一項罪名1000令吉保釋。

推事莎拉米亞最后以每項罪名5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允准被告保外候審;案定于12月15日過堂。

淡定伯:動手前多想一遍

勿把小事看得太重

獨家報導:徐可麗

(關丹19日訊)因大度量深受讚揚的關丹淡定伯沈錫鴻,以“退一步,海闊天空”名言贈廣大民眾,警惕大家勿因一時衝動,讓自己被冠上“路霸”臭名,還惹禍上身。

“動手前,就多想想‘他值得我去動手嗎’,心情就會隨之沉澱下來,不會亂動手、甚至動口;被人鳴笛只是小事,根本就不值得(動手)嘛…。”

他今天受本報記者詢問,針對最近多宗路霸事件,包括“口水伯”事件受詢時,奉勸民眾凡事都要看開點,勿把小事看得太重。

訪談間,他也重述“火爆姐砸車中”事件,並指若當時自己沉不住氣,對火爆姊動手又動口,或許就成了第2名“口水伯”,惹上官非。

大車“欺負”小車

此外,他也認為,大馬人駕駛時的“牛”脾氣確實讓人懊惱,尤其部分仗著自己駕大車,往往會“欺負”小車車主,才會引發接二連三的路霸事件。

“火爆姐”西蒂法拉于今年7月14日,不滿新車被沈錫鴻撞上,竟5度用汽車防盜鎖敲打對方的轎車引擎蓋,對他破口大罵,要求賠償2000令吉。事發1周,西蒂法拉被控抵觸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壞罪名,被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及罰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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