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森那美違買賣房屋條約案 Portland Arena勝訴

(吉隆坡21日訊)高庭今日裁決一間建築公司起訴森那美(Sime Darby)集團公司違背買賣房屋條約案勝訴,並獲得賠償約200萬令吉。

法官徐美春(譯音)今年10月16日裁決Portland Arena私人有限公司勝訴,並在今日決定賠償額。

法官諭令森那美集團公司必須賠償198萬5032令吉給訴方,同時辯方也必須支付4萬令吉堂費給訴方。

去年,Portland Arena私人有限公司入稟法庭起訴森那美集團公司,無法根據標準建造房屋,違背買賣房屋條約。

訴方要求辯方賠償損失、堂費、利息和法庭認為合理的賠償,及要求法庭頒布禁令給辯方。

根據訴狀,根據2011年6月1日的房屋買賣合約,訴方願意在莎阿南武吉日落洞購買3層樓高的半獨立屋,而辯方當時也願意根據買價493萬9607令吉建造有關房屋。

訴狀說,訴方除了只剩下最后5%的尾數,即24萬6980令吉36仙還沒付清,其余費用及繳付給森那美集團公司。

訴狀說,辯方也在合約內闡明,將會修復任何屋子的缺陷,不過,辯方並沒遵守此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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