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游客入山需准证 游彩虹瀑布额外收费
(林明23日讯)林明大卑士山公园的彩虹瀑布今成观光热点,明年起游客入山需准证、车资料涨20令吉!
由森林局管辖的大卑士山公园,入山人潮渐增,森林局决定明年1月1日起征收森林保护区入山路费,做为维护保留林的费用。
目前每人车资为40令吉,加上须支付入山准证、保险等额外费用,到彩虹瀑布游玩的个人费用将涨至60令吉,高昂收费可能令游客却步,对旅游业造成打击。
针对此事,林明旅游业者尤其是四轮驱动车业者成立林明旅游业者公会,并通过林明乡委会与森林局周旋,协商双赢方案,以维护村民、业者及游客的福利。
已与森林局协商
据指,凡要进入林明彩虹瀑布及大卑士山等地方的游客,每人须预先支付5令吉,向森林局申请进入“森林保留区”准证,另加公会行政费用5令吉及其他杂费10令吉,总额是20令吉。
林明横港村长覃晓峰指出,村委会已与森林局进行协商,针对额外收费问题,商讨更恰当的执行方案,包括让业者以月计方式该局结帐,一次过缴清游客的准证费等等。
他说,入山游玩是需视天气而安排,该局若坚持游客须提前呈名申请,是难以遵照办理。
“旅游业是村民赖以为生的经济来源,周末及假日更是门庭若市,该局即使是为了保护山林而实行此措施,但也得公平对待业者及游客。”
“全村有逾50辆专门载送游客入山的四轮驱动车,此措施若无妥善方案,必会引起诸多不便和打击旅游业。”
长远发展为重
★张伟俊(林明旅游业者公会主席)
森林局实施收费一事目前还在商讨中,凡是涉及旅游业的村民都是为了生计,不希望看到地方旅游业受到打击,希望当局任何措施能以维持地方经济长远发展为共同目标。
落实入山准证
★梁永康(林明山顶小息馆东主)
旅游业者都已得悉入山收费一事,虽然百般不愿意,也只能开始寻找对策,但是情况尚未明朗,传闻因森林局坚持收费及落实申请入山措施,负责游客入山的四驱车业者,可能将车资调涨至60令吉,以代付各方面费用。
导致游客却步
★田绿芬(林明歇脚站业者)
听闻森林局为保护山林和维修山路,要依法收费,此措施是否会实施,有待公会及乡委会去斡旋,包括争取简化入山手续,否则游客可能因费用高而却步,业者也可能出现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