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3日訊)學巴業者受促先與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登記及領取臨時執照,以在1年寬限期內,提升及符合校車上路守則,避免受到取締。
馬來西亞依斯干達公共交通機構(PAIM)執行長莫哈末卡達菲,今早引述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執法組主任拿督仄哈斯尼的談話透露,柔州至少有一萬輛未獲得准證和超齡校車還在上路。
他瞭解民眾和學生家長對公共交通的需要,但這關係到學童的安全,校車的管制和安全監督是重要的。
他認為,學校教師和家長有責任嚴正看待和保護學童安全的問題,避免遭受不測事件發生。
他說,政府準備通過一系列計劃支助校車服務,包括為學生投保意外險、通過燃油和路稅,以及過路收費站補貼等,以讓校車更加安全上路。
他說,這項活動是要傳達給學生家長和老師,及校車業者對校車安全的覺醒。
“並通過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發出臨時執照,給校車業者1年寬限,以提升校車上路守則,以符合政府的要求,獲取合法執照。”
另一方面,柔叻區州議員拿督沙魯丁致詞時也舉例,麻坡如果有300間學校,每一間只要有一輛違禁的校車,全麻就有300輛非法校車,這是一個很大的數目,也關係到學生上學的安全,校方和家長都有責任配合及關注,以保障子女的安全。
該由馬來西亞依斯干達公共交通機構與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主辦的“抵制非法校車”活動,今早共獲得100名校車業者的登記和出席,包括各源流學校和交警和各政府部門也派出代表參加瞭解。
要求超齡標準延長至40年
業者要求拉長校車超齡的標準,從30年延長至40年。
業者林坤厚(62歲)認為,超過30年的校車並非就不能使用,如果保養得好,還是可以繼續上路。
“從事校車業者一般都是退休的樂齡,新購校車也面對銀行貸款的限制,大量投資也未必能在短時間內取得回饋;而且校車業者收入不多,時間固定、責任重大,難以為持生活,除了樂齡業者,很難吸引年輕人接班。”
他建議若真正要落實禁止超齡校車上路,政府應把30年車齡的標準提高到40年,以讓業者有更充裕的時間投資和規劃。
黃嘉平(47歲)說,按目前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的標準,業者必須向當局呈報銀行戶頭、校車商業註冊、學校蓋章、校車路線圖,及承載學生的名字和資料等,及上3天的課程,手續繁雜。
他希望當局能考慮簡化申請,方便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