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籍人房子被拍賣1年 聯名者苦等賣屋錢

聯名房子其中一人被判入窮籍,房子被銀行收回拍賣,時至1年另外一名屋主還未取得拍賣所得的一半款額。

⊙黃先生指出,因為拖欠銀行巨款,所以被判入窮籍,和太太聯名的房子去年被銀行收回,同年10月已被拍賣。

他說,房子被拍賣后,法庭就給予為期4個月的庭令,作為辦妥地契等事宜。

他指出,由于太太並非破產人士,銀行在拍賣房子后,必須要把售出款額的一半歸還給太太。

“有關款項應該在庭令期限后便可取得,但時至今日太太仍未取得該筆款項。”

他說,曾多次向銀行追討該筆欠款,但銀行方面竟然說文件已遺失,負責此案件的律師盡然說法庭還在處理此案。

他詢問,如果該筆交易並未被記錄,銀行是否會繼續征收利息?現在應該怎么做?

林若輝律師

建議黃先生的太太以個人名義,致函銀行詢問幾時可以取得款項,質問銀行為何拖延那么長時間,有書面證明后,就要看銀行是否會採取行動。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