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吞宝石谁相信! 毒驴狡辩不果判死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代友吞宝石谁相信! 毒驴狡辩不果判死刑

(马六甲25日讯)尼日利亚籍毒驴试图以代朋友吞“宝石”掩饰运毒罪行,被法官推翻辩词,被判处死刑!



该名毒驴在陈词时辩称,他是协助友人将29粒置放在如药囊的昂贵宝石引入我国,而吞下大量“毒囊”,遭高庭法官推翻,宣判被告运毒罪成。

法官拿督祖基菲峇卡考虑双方结案陈词时,认为辩方无法给予合理的论点,并指被告所指的“友人”是事后产生的(afterthought)虚构人物,而且一次过吞下这么多“宝石”,不合逻辑。

不知道药囊是毒品



被告阿布基(35岁)代表律师张荣金说,由于友人托被告运送的有关宝石太多,加上价值昂贵,友人给被告一粒“样品”收藏在钱包,其余29枚宝石则装在类似药囊的塑料丸里,并要被告吞下。

他说,被告不知道有关药囊是毒品,直到在案发时在甲中央医院排出来,才知道是毒囊。

张荣金在陈词时,以被告对“毒囊”不知情为由,要求法庭以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条文下作出判决,但被被法官拒绝,难逃死刑。

被告被控于2012年5月23日凌晨5时至5月25日下午2时50分之间,在甲中央医院被发现贩运251.66克冰毒(甲基苯丙胺酸盐),牴触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

较早前被告面对两项控状,但于今年3月4日修改后,只面对一项贩毒罪。

此案由菲努丝苏哈达及法哈娜副检察司主控,传召14名证人出庭,辩方只有一名证人。

“游客贩毒也是死刑”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本地人还是外籍游客,只要在法律上被发现运毒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就是死刑!”

法官在读出判决时告诉被告,在我国,贩运毒品者一旦被判罪成,别无选择,只有死刑。

他说,被告把毒品运入我国,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因此,也必须面对相对的惩罚。

法庭也谕令所有呈堂证据交由法庭处理。

此外,被告已婚,妻子及3岁孩子身在尼日利亚。他在法官面前聆听由通译员翻译法官以英语念出判决时,目无表情。

被告将为此判决做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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