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涉嫌运毒 非籍商人罪成死刑
(莎阿南、吉隆坡25日讯)莎阿南高庭今日宣判一名来自巴布亚新几内亚,在两年前涉嫌运毒的手提电话商家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高庭司法专员柯林是在被告巴里(35岁)辩护律师莫哈末拉菲切无法挑起合理疑点之下,做出上述判决。
被告被控于2012年3月12日至14日,在雪邦吉隆坡国际机场和沙登医院,携带678.3克毒品,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另外,一名来自非洲冈比亚的商人因涉嫌欺诈,今日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被告更因没有护照证明其身分而不获准保释。
1非籍商人被控欺诈
被告巴林(39岁)被控于10月22日,下午3时至8时,在安邦再也班丹英达的休闲公园,骗取自雇商人莫哈末莎里菲(41岁)35万令吉,以承诺能替后者赚取更多盈利。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0年及鞭笞,也可罚款。
被告之前也因没有签证非法入境我国,在1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条文(违反签证)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5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卡可马尔副检察司要求推事给予更多时间,以便从冈比亚驻马大使馆得到更多相关被告身分证明文件,并让被告有时间聘请律师。
推事祖丽雅娜将此案订于12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