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執照從事匯款業務 國行對付2私人公司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無執照從事匯款業務 國行對付2私人公司

(吉隆坡25日訊)國家銀行對付涉洗黑錢公司,在2011年金錢商業服務法令下以涉嫌無執照從事匯款業務罪名,搜查Jasa Kembar私人有限公司及Lancar Borneo私人有限公司。



文告指出,大馬皇家警察及大馬網絡保安機構于本月3日搜查這2家公司,並一併調查公司經紀及董事,取回相關資產及文件,銀行戶頭將在調查期間遭凍結;國行亦將援引反洗黑錢法令(AMLA)展開調查。

國行在文告中籲請公眾,勿與上述2家公司及其經紀交易或匯款,並提醒公眾與非法業者交易后若蒙受任何財務損失均無法受理且不受保障,若發生爭執亦無法解決,公眾不應使用這些非法業者所提供的服務。

“任何在金錢商業服務法令下罪名成立的公司或個人,將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在反洗黑錢法令下罪名成立則可能監禁不超過15年,罰款額為非法所得的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較高。”



公眾若有興趣,可瀏覽國行網站www.bnm.gov.my獲取有執照匯款業者及符合資格經紀清單,欲知更多詳情也可致電BNMLINK客服中心,電話號碼1-300-88-5465、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親自造訪。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