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鎖輪也不怕 重型車輛亂亂泊

報導:郭貞黎

(吉隆坡26日訊)地方政府採取罰單、鎖輪胎行動也無法帶來阻嚇做用,導致雪隆道路旁、住宅區和商業區都成為各類重型車輛的“泊車場”。

據《中國報》瞭解,重型車輛沒有根據陸路交通局條規,停泊在適合的地方,已成為雪州各地方政府常面對的課題,截至目前為止還是無法全面的杜絕此情況。

違例的重型車輛包括沙石羅厘、工廠巴士、校巴、拖格羅厘、貨櫃羅厘等,違例停泊的地點主要是在住宅區、道路旁、組屋區泊車場、商業區一帶。

雖然地方政府已規定有關公司必須為旗下的重型羅厘提供適當的停泊地點,但部分公司申請時只提呈借用的空地作為資料,事后卻讓司機亂停泊重型車輛。

另有部分司機是因為貪方便,放工后直接把重型車輛駕回家,停泊在住家附近。

過去也有些地方政府曾提出讓重型車輛停泊在天橋下空地的計劃,但基于無法尋獲適合地點、安全和經費因素等而不了了之。

罰單無法帶來阻嚇,一些地方政府也希望能通過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陸路交通局等配合,雙管齊下對付違例者,緩和重型車輛違例泊車的課題。

大部分沒繳罰單

各縣市議員、州議員受詢時,都坦承各區都有重型車輛違例泊車的情況,大部分是附近一帶有工業區或港口地區。

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是發出罰單,只有梳邦再也市議會採用鎖輪胎措施。

不少縣市議員聲稱,大部分違例者不把罰單當一回事,大部分都沒有繳付罰單,有部分則可向地方政府提出上訴。

他們說,由于執法行動沒有連續性,違例者又忽視罰單,造成取締行動效果不大,無法帶來阻嚇作用。

地方政府接獲的投訴主要是道路損壞、溝渠崩塌、司機清晨啟動引擎時的噪音、空氣污染、重型車輛停泊在路口或道路旁,阻礙其他公路使用者的視線等。

開鎖罰款提高至300

*梳邦再也市議員黃世界

在我的領養區中,較常有重型羅厘停泊的地點是順達山莊的SB1路和SB4路。

除了巴士和重型羅厘,我們有時也見到數輛私人救傷車停泊在路旁。

雖然梳邦再也市議會已採取鎖重型羅厘輪胎的的政策,但由于開銷費用之前只是80令吉,加上取締行動並沒有連續展開,導致其有效性相當有限。當時,我發現有關重型羅厘過了不久之后,又回到原有地方停泊。

目前市議會已把開鎖罰款提高至300令吉,我們希望執法員能採取連續性的行動,確保有關重型車輛不會再故態復萌。

重型羅厘違例停泊引起相當多課題,如導致道路毀壞、溝渠崩塌,及造成其他公路使用者視線受阻等。

多發生在萬撓一帶

*士拉央市議員林晉伙

有關情況比較多發生在萬撓一帶,違例停泊的都是拖格羅壓、貨櫃羅厘等,都是屬于運輸用途的重型車輛。

市議會接獲投訴和巡視發現時,都會發出罰單給違例的重型交通,有關罰款是1000令吉。

接獲傳票的人士可向市議會提呈上訴,以致該罰款可減至200令吉至500令吉不等。

部分司機有上訴和繳付罰單,但大部分都不把罰單當一回事,讓取締行動的有效性相當有限,違例泊車的情況還是一再重演。

我將會向士拉央市議會建議不要讓頻次違例者上訴,嚴厲懲罰,避免有關人士繼續重犯。

冀交通局開出罰單

*無拉港區州議員黃田志

在無拉港一帶,上述情況主要都是出現在進入楊桃嶺的主要道路,及斯迪亞花園,大部分違例停泊的都是拖格羅厘和貨櫃羅厘。

雖然加影市議會在取締行動時,也發出罰單給違例者,但截至目前為止,沒有帶來阻嚇作用,相關羅厘還是停泊在有關地點。

我希望陸路交通局能採取行動對付違例的重型車輛,我相信只有交通局所開出的罰單有更大的阻嚇作用,尤其是違例者不繳付相關罰單,可能也無法更新執照。

凍結載貨執照駕照

*巴生區市議員李富豪

巴生港口一帶、班達馬蘭、池龍花園、武吉丁宜及加埔路等,重型車輛都是違例停泊在住宅區和道路旁。

雖然市議會曾發出罰單給違例的重型羅厘司機,但很多時候違例者不把市議會的罰單當一回事,也沒還款。

目前,市議會是和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合作,對付頑固的違例者,包括凍結載貨執照和駕照。

同時,市議會也將不會發出支持信給那些多次接獲罰單的違例者,一旦市議會不批準其申請,有關重型車輛也無法獲得陸路交通局所發出的執照。

從8月分迄今,市議會配合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的行動,已發出300多張罰單給違例停泊的重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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