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麗扎:尊重憲法賦權益 勿質疑華印裔公民權
(吉隆坡26日訊)巫統婦女組主席拿督斯里莎麗扎說,她不希望再有黨員質疑任何土生土長華裔和印裔同胞的公民權和公民身分。
“若不要他們(華裔和印裔)質疑我們(巫裔)是這片國土的原著民族身分,我們就必須尊重他們作為擁有公民權的同胞。”
她認為,身為巫裔和土著,是有責任與其他民族和諧共處,因此必須尊重聯邦憲法所賦予非巫裔的權利。
莎麗扎今日為巫統婦女組大會發表政策演詞時強調,若任何人威脅或質疑伊斯蘭為我國官方宗教、王室特權、馬來人、沙巴和砂拉越土著的特權、馬來文為我國官方語言,巫統婦女組絕不會妥協。
“巫裔、華裔、印裔、沙巴和砂拉越土著所享有的特權、馬來王室與英國達成的協議,打造一個擁有民主、自由、公正和繁榮特徵的國家制度,而聯邦憲法更是我國的社會契約。”
她稱重提歷史,是因為有些擁有政治議程的人,嘗試分化人民和挑起種族情緒,以極端主義渲染各族人民的思想。
“或許他們認為巫統沒有誹謗、指控他們,又或者認為即使巫統受到政治方面的‘蹂躪’也不反擊,從團結角度而言,這些詆毀行為讓從前團結的馬來西亞,現已處於危險狀態。”
本屆巫統婦女組大會共有993名代表,她們將會在大會上辯論安全、和平及國民團結的議題。
促強制補回馬來保留地
莎麗扎促請州政府,把所有被“撤走”的馬來保留地,按照各州馬來保留地條款,強制性給“補回來”。
她說,州政府必須遵守各州馬來保留地條款,以確保保留地是巫裔所屬。
“很遺憾的,有數個州屬的馬來保留地逐漸被摧毀後,沒有強制補回另一個地段,即使有補回,也沒有討回相等市值的地段。”
因此,她建議賦予總檢察署權力修訂法律,以保障公眾利益,讓公眾能向中央政府或州政府“討回”相等的馬來保留地。
她希望當局能盡快將這些事務處理好,不要再三拖延。
“請不要一拖再拖,還給1001個技術上的理由。”
她希望,國陣州政府能視填滿馬來保留地固打,為政府的關鍵績效指標。
禁止侮辱元首和王室
莎麗扎說,無論1948年煽動法令未來如何,政府必須確保在國家法律下,禁止他人侮辱元首和王室成員,或者對王族不忠。
“其二,政府必須禁止各族仇恨情緒繼續蔓延;第三,政府也必須禁止他人質疑聯邦憲法第152條文(語言)和第153條文(巫裔、沙巴和砂拉越土著的特權)。”
她認為,即使煽動法令一些條款是不合時宜,但憑著國陣開明的領導力,可以直接廢除或修訂。
“例如,阻止人民批評政府和行政管理的條文,可以直接廢除,為人民提供更大的言論自由空間。
“再說,政府應該歡迎有建設性和改善行政管理的看法,而不是去限制它。”
籌百萬簽名力捍煽動法
莎麗扎說,巫統婦女組絕不贊成廢除1948年煽動法令,因此決定號召一項百萬簽名運動,促政府基於安全與和平為由,不可廢除煽動法令。
她說,有關簽名將及早呈給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證明巫統婦女組重視這項課題,希望政府能採取適當行動。
“我們希望政府保留這項法令,並適當作出修正,以保障聯邦憲法下所賦予的權利,也保障人民安全和國家利益。”
她也認為,政府應該繼續修正國民和諧法案,以推廣各族互相尊重和鼓吹和諧精神。
“國家和諧法案不應該被視為一項用於懲戒他人的法律,反而是鼓吹及培養各族之間,互相尊敬不同的宗教和文化。”
強制中小學生選修語文科
莎麗扎建議教育部,規定所有中小學必須從阿拉伯文、華文、淡米爾文,選擇其一作為強制選修語文科,以締造一個語言能力強的社會。
她說,語言是團結的扣件,它能讓年輕人表現親切、更加全球化。
“除了確保學生從初中一開始,掌握和鞏固馬來文,我希望教育部能考慮規定一個強制性的選修科。”
她說,一個能口操多種語言者,包括馬來文、英文、阿拉伯文、華文、淡米爾文和其他歐洲語言,那是多麼美好的事,且這也能加強各族團結。
促增設副主席給婦女
莎麗扎指出,早前171個巫統婦女組區部和1萬1283個分部聯合提呈訴求,建議巫統母體在修改黨章時,增加婦女組額外一名全國副主席及區部副主席職位。
她說,這項女求是支部和區部代表們在2014年巫統婦女組區部大會上提呈,職位競選將在既定改選年,透過巫統區部大會舉行。
莎麗扎說,巫統近來許多活動皆看重青少年,但她透露沒有婦女的孕育,就不會有第二代青少年的出現。
她要求青少年們尊重婦女,並警惕婦女不能只是待在家裡自我感覺良好,而是必須先身士卒,主動出擊,在巫統還沒提出請求時,便隨時準備鞠躬盡瘁。
東姑安南:要增副主席職
需最高理事會決定
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東姑安南說,該黨婦女組要求增加中央副主席職,需由巫統最高理事會決定。
“婦女組可以提出要求,不過交由巫統黨員及最高理事會決定,我們再看看如何。”
他今天見證巫統與韓國勞動黨及斯里蘭卡穆斯林理事會簽署兩份諒解備忘錄後,對“馬新社”這么說。
伊斯蘭法庭不應局限頒庭令
關於伊斯蘭法庭拖延執法及執行庭令課題,莎麗扎說,伊斯蘭教義主張公正執法,伊斯蘭法庭不能只是停在頒發庭令,讓該庭令成為僅僅1紙庭令的階段。
她舉例一宗法庭勒令歸還子女撫養權的個案,竟可以拖延執行長達數年之久,造成該庭令成為“紙上庭令”。
“婦女組認為,伊斯蘭司法局和大馬伊斯蘭發展局是時候嚴正以待,推進伊斯蘭法庭在幫助穆斯林婦女透過已頒布的庭令,獲得應有權益。”
她恭賀家屬支援團隊(Badan Sokongan Keluarga)的成立,並指雖然該團隊的功能受到一些限制,但若給予團隊更多空間在相關議題上給予協助,將能讓更多拖延執行庭令的議題得以解決。
婦女應自擁錢包
莎麗扎說,每個婦女都必須擁有自己的“錢包”,實現經濟獨立。
“如果要讓國民有消費及競爭能力,首先必須讓婦女經濟獨立。”
她說,首相納吉在2015年財政預算案內認可婦女為國家發展的脊柱,7項主要政策之一更是提升婦女的作用。
她歡迎納吉在預算案中,極力採取平衡資本經濟和人民經濟的做法,關切民生問題。
“2015年財政預算案提供了婦女數項機會,我希望婦女們能抓緊這些商業領域和創業的相關機會。”
她強調,倘若婦女沒有取得成功,國家也別妄想能夠成功。
◆政治提案
1.全力支持首相兼巫統主席拿督斯里納吉和副首相兼巫統署理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實現政治轉型,確保巫統還是國陣和政府主幹。
2.確保國家元首和馬來王室地位受到保障。
3.促請政府保留及適當修正1948年煽動法令,以保障聯邦憲法下所賦予權利及人民安全和國家利益。
4.促請州政府遵守各州馬來保留地條款,將所有被“撤走”的馬來保留地,強制性“補回”。
5.希望黨領導人考慮修改黨章,為婦女組增加巫統副主席和巫統區部副主席職。
◆經濟提案
1.確保實施企業監管大藍圖,讓30%的女性參與領導、管理和董事部。
2.成立“女企業家思維中心”,作為女性在企業、領導和管理的發展基礎。
3.促請政府提供“女性商業走廊”,主要是作為中小型企業的發展基礎,協助提高土著女性的競爭力。
4.提供建議或忠言,確保她們獲得資金援助。
5.提升土著在清真食品市場的參與度。
6.制定一項有關伸縮性工作的法令,改善女性返回職場的機會,同時這項法令也必須包含照顧行動不便的家庭成員。
◆教育、宗教和社會提案
1.希望教育部在不加重教師負擔下,提升教師們的教學專業。
2.加強學生的國語能力時,也規定所有中小學必須從阿拉伯文、華文、淡米爾文,選擇其一作為強制性的選修語文科。
3.重新檢討有關強制小學生讀歷史課,因為教科書內容並沒有提及愛國和馬來領土的歷史。
4.促請大馬伊斯蘭發展局解決那些威脅伊斯蘭教義的問題;穆斯林在生活上需吸納中庸態度,以對抗所有極端或顛倒情況。
5.希望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及相關機構,按照需求提供足夠的房屋給貧窮家庭和貧窮的單親媽媽。
6.促請金融機構提供簡易廉價、可負擔房屋貸款,好讓無法獲得貸款的人士,透過房“租買”方式實現他們擁有房屋並組織家庭的夢想。
7.促請人力資源部成立一站式中心,解決聘請女傭問題。
8.促請所有政府和私人企業,在工作範圍處,為女職員設立托兒所,讓女性能同時兼顧家庭與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