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计息法不利贷款者 槟消协促国行制止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银行计息法不利贷款者 槟消协促国行制止

(槟城26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呼吁国家银行制止银行利用不公平的计息法,因为按定息计算,贷款人将蒙受双重损失,银行却可获得额外利益。



该协会主席莫哈末依德里斯举例,若贷款者向银行贷款3万令吉,以借期5年及年利10%计算,按定息计算,总利息为1万5000令吉,加上贷款的3万令吉,贷款总成本是4万5000令吉。

“若你原本要分60期付还贷款,还了30期后,决定一次还清。根据第78条规,在还第30期时,已还的利息总数达1万1188令吉55仙;但若用欠额递减计算法,付了30个月期款后,你付的利息才5979令吉99仙。”

他说,银行要使用第78条规计算利息,是因为两种计算法间的差额,可让银行获利。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说,根据定息法,利息是根据本金总数计算,不考虑借款人每月付分期付款后欠款减少的事实。

“用最初的本金来算利息,借款人就被逼要为已还的钱付利息。”

他再举例,3万令吉贷款,借期5年及年利10%,每月分期付为750令吉;若用欠额递减计算法,利息就按扣掉每月付还分期付款后的欠额来计算,令此每月分期付款可减至637.41令吉,贷款的总成本则是3万8244令吉68仙。

“4万5000令吉扣除3万8244令吉68仙,意味着银行可多获6755令吉32仙。”

他说,国家银行应向银行发出指示,要银行使用欠额递减法计算一切贷款利息和停止使用第78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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