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废除.加条文 煽动法保各教
(吉隆坡27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宣布,政府将保留1948年煽动法令,并将修正此法令,加入两项新条文,以保护伊斯兰的圣洁,及禁止其他宗教受侮辱。
纳吉说,特别条文也包括赋权当局,对付煽动沙巴和砂拉越脱离马来西亚的人士。
纳吉也是巫统主席。他今日在2014年巫统大会上发表政策演词时指出,经过征询其他党领袖的意见,包括副首相兼巫统署理主席丹斯里慕尤丁、非政府组织和基层的意见后,决定保留煽动法令。
纳吉讲到这里时,询问在场2752名中央代表:“你们同意(保留煽动法令)吗?”,获得中央代表起立和拍掌支持。
首相说,现有的煽动法令,至少增加两项条文。
“首先,进一步保护伊斯兰作为官方宗教的地位,并禁止其他宗教被侮辱;其次是赋权当局,对付影射沙巴和砂拉越应该脱离马来西亚的言论。”
说到这时,纳吉又向来自沙巴的巫统代表们问道:“沙巴,你们同意吗?”,沙巴代表报以热烈掌声和欢呼声。
首相向国人保证,政府会公平执行新法令,确保国家稳定及社会和谐。
在纳吉宣布保留煽动法令元素时,巫统通过会场内大荧幕,向中央代表播出各动涉及煽动罪行的举行,包括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斯在部落格的煽动性贴文,以及“性爱二人组”男主角陈杰毅在面子书上的“肉骨茶庆开斋”照片。
大会也配合播出沙巴拿笃遭入侵,以及1969年513事件的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