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賢 : “雙面”組織

一些保護動物組織打著防範虐待動物的口號,呼籲民眾不要虐待動物,尤其是狗隻或貓隻都應受到保護,然而有關組織人員卻講一套做一套,平時動不動就要人道毀滅狗隻或貓隻,這還算是有愛心的保護動物組織嗎?

雖然虐待與人道毀滅定義不同,虐待意即對某生命個體的心理或身體上,造成傷害的行為;人道毀滅則是以最低的受痛苦程度,結束動物生命的行動,但這非愛護動物之舉。

話說,日前我家人路過市區,眼見一隻狗仔被車撞傷導致腿骨折,于是停下摩哆把狗仔救起,然后將之送往一所保護動物組織中心,希望該中心能為牠施救。

未料,該中心負責人劈頭第一句話說,我瞧看狗仔隊腿能醫治嗎?不能醫治,我們就人道毀滅牠!

這讓人不禁質疑,面對媒體時鼓勵民眾保護動物的組織,是否“雙面人”?

當有可憐的受傷小狗真正需要該組織施救時,他們的回答竟是那么冷漠。狗仔只是不會說話,否則也會持大字報到該中心示威抗議。

我家人當時因不滿該中心負責人還沒先救小狗,卻先說不能醫治就人道毀滅牠,最終帶走狗仔向友人求助。過后聯絡了另一個專收容動物的非政府組織代表,并把狗仔送往一家私人獸醫診所醫治。

當時該組織兩名代表也前往該診所了解情況,更答應將該小狗暫安置在診所,治療后將會收容。

由此可見,同是保護動物的組織,對待動物卻各不同,一個只會嫌棄狗仔受傷,另一個則先救狗仔再說!

很遺憾作為一個保護動物或防範虐待動物組織,連一隻受傷小狗都不能救,還高喊愛護動物口號,虛偽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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