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马六甲头条】 据新商业建筑物广告指南 超过90%广告须换
(马六甲28日讯)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已落实2014年商业建筑物广告指南,估计市内90%或以上的广告须更换,以符合指南规定。
市长拿督再纳说,在新的指南下,商业建筑物主要广告只允许装置浮凸字体及霓虹灯,次要广告才允准使用广告板或灯箱广告。
此外,他说,广告面积须根据建筑物的适当比例,不可完全遮盖建筑物表面或窗口。
他说,市政厅给予商家在广告执照逾期后算起的半年内期限,换上符合指南的广告,否则将依法采取行动,拆除违反指南的广告,并发出每张250令吉罚款的罚单。
市长今午巡视王金辉路的广告板及哥打拉沙马那花园一带的商业建筑物广告后说,市政厅自今年9月29日落实上述指南后,辖区已换上符合指南的广告的商业建筑物,估计约10%。
参考欧洲先进国
“换句话说,市政厅辖区估计90%或以上的商业建筑物广告,包括灯箱、平板等不符合指南的主要广告,须在2016年初或之前,换上符合指南的广告。”
市长说,市政厅是参考欧洲先进国的商业建筑物广告设计后,拟定上述指南。
他说,指南规定广告不可完全遮盖建筑物表面或窗口,旨在突显建筑物的设计美感,使到市容更整齐美观。
他说,市政厅将发出通告及给予3次提醒,限期商家换上符合指南的广告,如果商家仍未遵循通告行事,市政厅将根据广告条例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