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人權委員會主席丹斯里哈米斯指出,該委員會全力支持政府積極打擊恐怖和極端主義的努力,然而新反恐法令必須只針對恐怖分子,避免被錯誤引用或濫用。
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該委員會支持《克服恐怖組織伊斯蘭國的威脅》白皮書的建議,擬定新反恐法令和修正現有法令,打擊恐怖主義。
他認為,反恐法令必須只是針對打擊極端主義和活動,尤其是警方已鑑定39名大馬人曾到敘利亞參與“聖戰”。
“反恐法令或任何修正的新條文,都必須對基本人權的限制減到最低,並確保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哈斯米強調,反恐法令應該只用在恐怖分子身上,避免遭到濫用或錯誤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