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體碰撞傷人致死 外勞殺同鄉判死刑
(芙蓉28日訊)因身體碰撞而引發爭執及傷人致死,孟加拉籍外勞被控謀殺同鄉,今日在芙蓉高庭被判罪名成立,須受絞刑致死。
被告莫哈末馬茲(52歲,孟加拉籍)被控於2012年10月20日中午12時至1時許,在馬口武吉羅甘北部墾殖區的油棕園內,殺害一名同鄉男子莫費阿里。
案情顯示,被告與死者屬於同事關係,在同一家工廠上班。事發時兩人在搬運油棕,被告碰到死者後頸部位,兩人因此發生爭執及肢體碰撞。
現場人士看見被告當時使用鐵棍,數次毆打死者臉部致後者受傷倒地。
現場人士當時馬上報警,警方趕抵現場時,死者臉部已毀容。根據芙蓉端姑惹化醫院的醫藥報告顯示,死者的死因是因為臉部骨頭受到硬物毆打所致。
無法證明自衛傷人
法官拿督查芭麗亞基於辯方無法證明被告在此案件中,是自衛以致傷害他人,以及無法提出任何疑點,法庭認為被告的行為,已清楚顯示被告有企圖心導致死者死亡,因而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法官判處被告罪名成立,刑罰是絞刑。案件主控官為阿茲妮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為馬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