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8日訊)行動黨峇章區州議員林敬賢說,州政府應在新的住宅區,根據地方上民眾的需要,保留地段興建非穆斯林宗教場所,一視同仁對待所有宗教與信仰。
他說,根據甲州政府回覆他在11月州議會提呈的甲州非穆斯林宗教場所書面問題指出,當局于2008年成立非穆斯林宗教事務委員會,直到今年10月,該會接到82分來自神廟、興都廟及教會的申請。
“神廟53分申請,20分獲批、28分被拒絕、5分擱置;印度廟18分申請,其中10分獲批、7分拒絕及1分擱置;來自教堂的申請則有11分、1分獲批、9分被拒絕及7分擱置。”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說,獲得批准的大部分是申請進行裝修、重建、擴建及更換土地用途,並非興建新宗教場所。
欠缺公平
他說,根據該委員會及州行政議會的議決,非穆斯林宗教場所,不能建在住家、商業區、工業區及馬來保留地,若涉及土地條款,必須獲得土地局的批准及該會的支持。
“同時必須以社團註冊局承認的宗教團體,提呈申請,不允許以個人或信託名義,土地用途及擁有權也必須在宗教團體名下。”
林敬賢指出,政府處理宗教事務政策欠缺公平,也是造成住宅區、商業區出現住家、商店變神廟的原因之一,當政府拆除廟宇時,就會引發不滿和衝突。
他說,我國是個多元種族與宗教的社會,除了清真寺外,政府也應在新的住宅區,保留地段給非穆斯林興建宗教場所。政府只要公平處理宗教事務,就能避免衝突。
此外,他勸請民眾根據條例申請興建廟宇,也希望非穆斯林宗教事務委員會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