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晚經營賭博機中心 警搗菜園屋扣10人

(和豐28日訊)和豐新沙叻新村一間住家,經營非法賭博機生意首晚,就遭聞訊而至的警察掃蕩,起獲多台裝有賭博遊戲的手提電腦,華裔屋主聯同9名巫裔玩家,一拼被帶返警局查辦。

和豐代警區主任艾聶斯警監今日在記者會上指出,和豐警區反傷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接到情報后,于27日午夜12時到上述地點展開突擊。

他形容,這是一間磚板的“菜園屋”,位于新村隱密位置,大多數賭客是認識屋主,在晚上8時陸續到來,打算賭至凌晨才離開。

以現款換取點數賭博

他說,警方在行動中,發現有9名年齡介于17至29歲的巫裔男子在玩賭博機。當時,56歲的華裔屋主(自雇人士)與太太則在屋內。

“賭客把現款交給屋主后,就會獲得手提電腦的密碼與點數進行賭博,若是輸錢則再加額獲得點數,裡頭有許多款賭博遊戲供選選擇。”

他指出,警方共起獲6台手電腦、一台家庭電腦(主機)、服務器(Server)及500令吉現款。

他披露,早在該屋進行非法賭博機活動2週前,警方的情報組已嚴密監視。

“目前警方尚在調查業者是否有與非法賭博集團掛鉤,並且會把起獲些的器材,交給警隊賭博專家鑑定,是否涉及網上賭博。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和豐警區行政主任藍利助理警監及代刑事調查主任奧斯曼警長。

副警監:嚴厲打擊不法活動

艾聶斯副警監發出警告,休想在和豐範圍重操沉寂已久的非法賭博機活動,警方會嚴厲打擊及監視這種不法動。

他提醒那些想要經營這些不法活動者,警方將會雷厲風行對抗及逮捕,杜絕這種活動在和豐出現。

艾聶斯說,經營非法賭博活動者,抵觸1953年住家公開聚賭法令第4B(a)條文,若罪成,每台賭博機罰款不少過1萬及不超過10萬令吉,同時,監禁不超過5年。

他補充,至于涉及賭博者,則抵觸1953年住家公開聚賭法令第6(1)條文,罪成可各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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