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頭條回顧.死亡證書等到了 庭判林振益遇害
(2013年11月29日頭條回顧.檳城訊)等了165天,經濟飯小販林振益的家人終獲得驗屍庭裁決,被中路巫統大廈避雷針架構擊中砸入地底的轎車,確實是林振益的車子;驗屍庭也判決林振益死于這場罕見意外,家屬可向國民登記局申請死亡證書。
驗屍官凱魯安努亞今早裁決后,令事發至今飽受未獲死亡證書痛苦煎熬的林振益家人,個個綻開笑容,林太太李彩霜更是悲喜交集,當場落淚。
李彩霜指她滿意驗屍庭裁決,並感激各位給予家人的協助。
林振益雙親林天助與洪金蕊及次兒等人,開心地向律師哥賓星及一旁的媒體代表聲聲道謝。
凱魯安努亞在為時30分鐘的宣判過程指出,証據確鑿証明,從地底挖出的汽車殘骸屬于林振益的本田思域轎車,癥結在于轎車當時是否由林振益駕駛?
他說,根據李彩霜的供證,林振益每天會在傍晚6時40分左右,駕車前往學校載送念下午班的女兒放學,途中經過中路。若天氣良好,會使用摩哆;天氣惡劣才使用轎車。
驗屍官指事發當天,死者住家附近泊車場抄寫員指他目擊林振益駕車離開,在中路發生避雷針倒塌事件后,家屬從此再沒見到他,也沒有他的消息。因此,驗屍庭高度相信死者正是林振益。
凱魯安努亞指出,雖然檳城中央醫院法醫團曾經嘗試從找到的汽車殘骸中,尋找人體纖維組織不果,但這不代表林振益沒有死亡。因為在法醫到場之前,汽車殘骸已清理。
他說,仍有其他部分汽車殘骸被埋在坑洞,未被挖掘出來,尤其是轎車駕駛座位,不能排除還未挖出的汽車殘骸上,會有林振益的肌膚組織。
宣判林振益意外死亡
驗屍官凱魯安努亞指出,巫統大廈避雷針架構于6月13日傍晚約6時45分坍塌,林振益駕駛的轎車可能正好在這段時間途經,閉路電視也拍到有物體墜下擊中轎車,因此相信避雷針架構是擊中林振益的車輛。
他因而宣判林振益是意外死亡,死亡時間是6月13日約傍晚6時45分至50分之間。
新聞背景
見不到屍骨拒發死亡證
林振益驗屍庭是在總檢察署申請下,于9月2日在喬治市法庭召開第一次審訊,以鑑定經濟飯小販林振益是否在6月13日遭中路巫統大廈避雷針架構塌坍砸中而死亡。
此案總共傳召24名證人及提呈25件証物,引証官蘇海米副檢察司本月21日結案陳詞時,曾向驗屍官凱魯安努亞強調,此案在我國屬于史無前例,是在未發現屍體情況下,援引刑事程序法典329(6)條文,召開驗屍庭,有別于一般援引刑事程序法典339條文,尋找死因的驗屍庭。
他指案中儘管無法尋獲屍體,但擁有現場環境證據及各證人的供證。
林振益(44歲)于6月13日傍晚,駕車經過中路,擬前往檳華女中載送女兒放學途中,疑遭狂風吹落的巫統大廈避雷針砸中,連人帶車被插入地底,事發現場出現的大坑洞卻只找到汽車殘骸,不見屍骨。
因擔心挖掘工作將影響鄰近建築物的安全,州政府取得林家同意下,于6月17日結束搜尋行動。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曾指示6月18日至20日召開驗屍庭,並通過國民登記局發出死亡證書,但該驗屍庭最終沒召開,而國民登記局也以找不到屍體為由,拒絕發出死亡證書。
另一方面,林家卻飽受沒有死亡證書的苦惱,在取得一紙死亡証的希望一次又一次落空后,不論是林振益遺孀、雙親或弟弟等証人供証時,都向驗屍庭表達他們殷切盼望取得死亡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