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子權:穿衣也要管
女人的穿褲權得來不易。
香奈兒為女性爭取穿褲權,被衛道人士罵到臭頭,忍受“胯下之辱”。
早一點不行,遲一點不行,歷史給了香奈兒天大的好機會。戰亂之慌成了她事業上的黃道吉日。一次大戰爆發,男人要打仗,女人被當成男人用,很多活要幹,穿裙不方便,香奈兒設計的女裝褲才有出頭天。
女性的胯下有了全新的體驗,選擇不再只是大篷裙,穿褲權成了女性解放史上的一筆。
男性爭取女性打扮就更難了,變性人或易服癖者受盡歧視路漫長,直男穿著稍微女性化就會引來異樣眼光,當“異類”來看。
由男變女的中性人和變性人最需要穿上女裝。為追求女體,她們長期服藥來達到外在標準,女裝等于她們的另一層皮。這轉變的過程,在生理和心理上,很脆弱也很受傷。
3名變性人挑戰1992年森州伊斯蘭刑事法違憲案,上訴庭日前作出標杆性裁決,允許患上“性別認同障礙”的男穆斯林穿女裝,承認中性人男扮女裝的權利。
為法官拍拍手
大馬的父系法權和宗教意味非常濃厚,還存在著對第三性的歧視。我們應該為法官的裁決拍拍手,服裝選擇權也是人權,當局不該連穿衣也要管。
惡法最讓人討厭之處是壓抑人性成長、控制基本人權和令社會集體化,好善加管控,滿足權力慾。
長久以來,第三性群體的服裝選擇權,被一群拘泥成規、食古不化的人給奪走,他們自己的內心對性產生焦慮,管到人家身上去,不嫌手伸得太超過了嗎?被法官打手了,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