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征GST 董总非教育部注册机构
(加影30日讯)由于董总不是向教育部注册的教育机构,因此董总向独中生收取的统考费,需要被征收消费税(GST)。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央理事及社会经济研究组副主任李伟丞指出,虽然独中被豁免征收消费税,但董总不是向教育部注册的团体,因此不能与独中享有相同待遇。
他解释,独中向学生征收的考试费,属于校内考试用途,无需征收消费税,因为独中是在1961年教育法令下注册的组织。
建议校方申请减免令
他透露,除了考试费,学费、注册费或杂费都属于免税的项目。
“不过,董总通过独中征收的统考费就要缴纳消费税。”
李伟丞今日出席2014年全国华文独中董事校长交流会,主讲“消费税对华文独中的影响”时,这么指出。
阻供应商征税
另外,他说,根据关税局的减免指令,供应给私人教育机构的课程材料,如多媒体设备、科学和语言实验室的仪器、技术或职业研究的工具和设备,科学实验室所用的化学品、溶解物和天然气都属于豁免范围。
他建议校方,向教育部申请减免令(Relief Order),以阻止供应商向校方征收消费税。
“比如,学校购买显微镜作为教学用途,他们就可以列出减免令,阻止供应商征收消费税。”
李伟丞透露,教学用途的实地考察也被列为免消费税范围,但学生毕业旅行需缴纳消费税。
“提供给学生的宿舍和食物都是免消费税,如果校方在假期时出租给外人,就要征收消费税。”
据了解,独中高中三和初中三统考费,分别是约300令吉及130令吉。
根据本报向董总了解,统考报名费是60令吉,另外,每报考一科是30令吉;一般上会报考8科,因此加起来共300令吉。
至于初中三统考,则一律收取130令吉考试费。
建议年入40万应注册
李伟丞建议,独中全年收入若达到40万令吉,应该向关税局注册。
他说,40万与50万令吉的数额差距不大,学校不可能每年计算这些数额,因此收入达到40万令吉就应该注册,以免董事部面对牢狱之灾。
另一方面,他说,独中主办筹款宴需要征收消费税。
他解释,校方将捐款进行“特定区分”(consideration),是属于标准税率,需要缴消费税。
他说,所谓的特定区分是指校方在宴会上,安排捐款人坐在特定的席位或上台剪彩。
改善师资待遇
须调整学杂费
不少与会者代表反映,若要逐年改善独中教师薪资待遇,学校需要有稳健的固定收入,因此适时调整学杂费是无可避免的事情。
庄俊隆指出,一些代表也担心独中逐年调整学杂费会对中下层家庭造成负担,因此建议学校董事会向社会人士争取捐款,设立更多奖学金供优秀的清寒子弟申请,且规定受惠学生人数需占学生总人数的若干比例。
他说,建设与发展华文独中教育事业是董总的核心业务之一,根据董总资料与档案组的整理统计显示,从2005年至2014年,独中生人数从5万3402人跃升到7万9264人,激增2万5862人或48.43%。
他认为,这是独中办学难得的茁壮发展期,必须在课程、考试和师资等方面,持续深化和改进独中办学素质,为华文教育扎根本土,打下稳健的基础。
冀出版征税指南释疑
不少独中对是否需要注册及所办活动是否需征消费税,心存疑虑,因而建议董总出版一份“华文独中消费税操作指南”。
董总一连两天主办2014年全国华文独中董事校长交流会,讨论改善独中教师福利及消费税等课题。
一些出席的独中代表直言,不清楚独中一般举办的活动,如筹款宴、食堂与贩卖部租金及捐款是否需要征收消费税。
有独中代表认为,董总作为全马独中的“教育部”,应该准备一份指南,协助他们解答独中在应对消费税的疑难杂症。
集思广益
董教总独中工委会教育主任庄俊隆回应这项建议时指出,董总考虑召集各校代表研拟一份“华文独中消费税操作指南”,让全马独中在应对消费税时作为参考。
他说,董总制定有关指南需要集思广益,必须详细探讨才能成册。
他指出,新税制运作复杂,征税项目广泛,预料会加重独中在营运成本、会计出纳和税务管制等负担,独中必须提前应对,探讨各种可能出现的困难及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