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馬六甲頭條】 招牌禁啤酒商標 賴君萬:比丹州更苛刻

(馬六甲1日訊)2014年商業建築物廣告指南,也不允許酒類商標出現在招牌上!

民主行動黨哥打拉沙馬那區州議員賴君萬今日披露,日前甲歷史城市政廳市長拿督再納提及的2014年商業建築物廣告指南,除了指所有招牌需以浮凸和霓虹燈形式呈現之外,也包括任何屬啤酒商標的標誌及字眼出現。

他說,最新的指南包括上述條例,意味著商家們在該指南下面對越來越苛刻的限制。

“民聯執政的州屬如雪蘭莪,甚至是伊斯蘭黨領袖擔任州務大臣的州屬吉蘭丹都未有類似限制,顯然由國陣執政的甲州政府,尤其是歷史城市政廳是在開倒車。”

賴君萬說,州政府和市長必須就此事作出解釋,包括解釋該指南是否有意帶領甲州走向伊斯蘭州的方向,而馬華州行政議員、市議員必須就此事表明立場。

市長再納日前宣佈市政廳將于2016年前逐步落實2014年商業建築物廣告指南后,賴君萬今日再就指南的內容,向媒體披露該事項。

較早時,賴君萬也對市長日前指管轄區內有90%商家的招牌不符合指南一事作出抨擊,指市長的“靈感”導致至少有1萬4400間商家受影響。

加劇通貨膨脹現象

賴氏揶揄市長是因日前到歐洲出訪,回國時突然“靈感湧現”,進一步向管轄區內的商家作出不合理的需求。

“據悉,大部分的商家早在數年前就開始依據當局的要求而擬定招牌形式,如今再來一個2014年商業建築物廣告指南,讓商家招架不足。”

他說,市長應取消相關指南,若要實行應當先從申請新營業執照的商家下手,否則只會加重民眾的負擔,加劇市場上的通貨膨脹現象。

賴君萬建議仿效前首長

換招牌給津貼獎勵

賴君萬建議,市長應仿效前任首長丹斯里莫哈末阿里任職時的政策,即對使用同一招牌的商家提供津貼或獎勵。

“若市政廳要商家更換招牌,市政廳就應該給予適當的津貼或獎勵。”

他說,目前市面上的招牌製造費非常昂貴,不是任何一名商家都可以承擔。

此外,賴君萬說,將致函市長,並將副本提交給首長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哈侖和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就2014年商業建築物廣告指南引起的反彈一事作出抗議。

另一方面,本報從部分廣告業者口中獲悉,指招牌和其他相關廣告用品不允許出現啤酒商標一事早在多年前就開始落實,近期相信當局會進一步加強管制。

相關業者透露,該條例導致不少由啤酒商贊助的招牌被逼用漆料塗改,甚至出現啤酒商不再贊助招牌或遮陽帆布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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