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人受益人相繼去世 另委人選執行遺囑
遺囑執行人及受益人相繼去世,令事主無法執行遺囑內容。
⊙蘇女士指出,雙親在80年代先后去世,生前立了遺囑把店屋平均分配給4名子女,大哥則是該遺囑的執行人。
她說,3名兄長及姐姐近年先后去世,大哥6年前在世時,曾要求對方執行遺囑內容,但對方當時聲稱已轉名給兒子執行,最后卻不了了之。
她指出,向當局了解后,發現該遺囑執行人還是大哥的名字,並未轉名給其兒子。
“目前其他3名遺囑受益人已去世,遺囑正本現在由大哥家人保管,我應該如何執行遺囑內容?”
她直言,只是想要拿回屬于自己的部分,應該怎么做?
★林若輝律師
如果蘇女士有遺囑的副本,加上本身是遺囑的受益人,在此情況下就必須向法庭委任另一名執行人,來執行遺囑的內容。
建議蘇女士必須聘請律師來處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