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法令對付使用假身分 改善驗證煽動言論部分
(吉隆坡1日訊)通訊與多媒體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沙比里仄指出,有關在社交媒體內或以外出現,任何含有煽動及冤枉意味的聲明和言論的驗證部分,將在強化1948年煽動法令時作進一步改善。
他說,鑑于許多社交媒體使用者使用假名或假身分,因此驗證因素也包括帶上法庭的相關案件。
“有者建議讓使用者向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註冊(身分),邏輯上能夠做到,但技術層面存在挑戰,因為有者在外國註冊面子書用戶,而面子書註冊並不在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管轄範圍。”
阿末沙比里仄今日在為“AMUZ Space Series for Kidz”3D動畫主持推介禮后,受訪時透露,社會民眾必須明白這一點。
“面子書註冊用戶無需共享用戶本身住址等資料,因此難以證明那些濫用社交網絡者的身分,因此目前多數國家包括大馬皆難以證實社交媒體使用者犯錯。”
他說,或許可考慮其他方案如和面子書、推特等展開合作,或註冊IP地址以便能偵測到抵觸者及搜證。
“修正法令需待總檢察署擬出新條款,包括重整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以迎合如今的科技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