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騙售逃稅名車兼洗黑錢 表兄弟6萬保外候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控騙售逃稅名車兼洗黑錢 表兄弟6萬保外候審

(吉隆坡1日訊)華裔表兄弟涉嫌串謀欺騙汽車銷售員購買沒有繳稅的Cayenne E2型號保時捷名車並洗黑錢,今日在地庭各面2項控狀時都不認罪,雙雙各以3萬令吉外加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控狀指錢傑登(33歲,私人公司經理,譯音)和陳海全(36歲,自僱人士)與1名在逃同夥,于2012年7月13日至23日間,在雪州Glenmarie Temasya商業公園的大馬保持捷授權進口商Sime Darby Auto Performance (SDAP)辦公室,欺騙朱凱誠(32歲,譯音)以52萬令吉購買有關豪華轎車,並指該價格已包含車稅。

此舉抵觸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與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28(1)(c)條文同讀,罪成可判處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10年和鞭笞,也可被罰款。

錢傑登和陳海全也分別面對洗黑錢指控,前者于2012年7月25日至26日間,在八打靈縣萬達鎮聯昌銀行分行接收來自陳海全戶頭,轉帳自錢傑登妻子傅春婷(譯音)豐隆銀行戶頭的21萬4080令吉黑錢;后者則接收從傅春婷豐隆銀行戶頭,轉帳進其戶頭的21萬4080令吉。



此舉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第4(1)(a)條文,罪成將判處罰款不好過5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2名被告代表律師為莫哈末巴哈魯丁。

主控官阿斯納威鑑于2名被告案情涉及同一宗交易,要求法官拿督諾拉迪達同意2人同步審訊。此案于12月29日過堂。

註冊GIM車牌逃稅被識破

據《每日大都會》報導,2人售賣Cayenne E2型號保時捷前,在浮羅交怡為該車註冊GIM車牌來逃過近30萬令吉車稅。

報導說,2人成功註冊車牌后,隨即獲關稅局發出無需繳稅的特殊條件,試圖瞞天過海,最后卻被當局識破,並被反貪會逮捕。

根據反貪污委員會文告,2表兄弟逃稅近30萬令吉,懷疑2人透過數個銀行戶頭進行洗黑錢勾當,2人在反貪會總部錄口供后被逮捕。

文告說,2人向銀行貸款購買該車,關稅局發現沒有繳稅取消無需繳稅特殊條件后,試圖重新在巴生谷註冊,並以近100萬令吉價格售給一間汽車售賣公司,同時易名車主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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