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枪弹、毒品出境被截查 泰2官员偕大马男子被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携枪弹、毒品出境被截查 泰2官员偕大马男子被捕

(古邦巴素1日讯)2名来自泰国宋卡府兽医局的男女官员,联同一名大马巫裔男子乘车欲从黑木山关卡返回泰国时,在车内被搜出一把半自动手枪、11枚子弹及500粒5仔毒品,齐齐被捕。



此案于昨午2时,在南北大道1.3公里处,即缉私局所设立路障中被侦破。

吉州代总警长拿督查卡利亚今日召开记者会说,当时,3人乘坐泰国注册车牌的黑色丰田Yaris,由来自日得拉巫裔男子(32岁)驾驶。

“缉私局官员在车内搜出5枚子弹,再追问3人是否持枪时,坐在前座的35岁泰国男官员当场承认,并要求后座的28岁女官员从手袋取出手枪交给官员。”



他说,缉私官员事后在车内搜出另6枚子弹和500粒5仔,若5仔以每粒15令吉计算,总值是7500令吉。

指有泰国拥枪证

“男子声称该把Ruby Extra Trade Mark 22 Long Rifle短枪是来自其祖父,旨在自卫,且在泰国有拥枪证。”

“3人牴触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8条文,罪成最高刑罚是14年监禁及不少过6下鞭笞、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拥有军火及子弹),罪成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2者兼施,以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罪成是死刑。”

他说,2名男女官员非法入境牴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没准证下入境),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2者兼施,且可鞭笞不超过6下。

大马嫌犯遭泰警监视

被捕的大马男子拥有多项犯罪前科,而且曾在泰国犯罪,遭泰国警方监视。

查卡利亚指出,该名男子曾牴触1952年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刑事法典第379掠夺条文及第457破门行窃条文,而2名泰国男女官员则是初犯。

“3人将从周一(1日)延长扣留7天助查,且3人的尿液检验都呈阳性。”

询及3人是否涉及运毒时,他说,相信有关毒品供应至槟城、吉州及泰南的娱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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