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放贷活动落网 阿窿家藏逾54万现款
(槟城1日讯)日前疑涉及百万令吉非法贷款活动而落网的阿窿首脑,家中竟存放逾54万令吉现款,放贷对象多数是槟岛西南县中小型企业商家及渔民。
警方除起获大批巨款,也搜出总额84万6000令吉,但未兑现的各银行支票。
警方是接获可靠情报后,于上月27日(周四)下午2时30分率队前往该阿窿首脑位于直落公巴的住家,展开逮捕行动。
槟州商业罪案调查主任阿兹米今午在槟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说,落网的华裔男嫌犯(35岁),相信是涉及非法放贷活动的首脑。
他说,嫌犯自2008年已涉及非法放贷活动,专为西南县中小型企业商家及渔民提供贷款。
“警方逮捕这名阿窿首脑时,其家人也在屋内。”
“至于嫌犯是否一人行事,或聘用跑腿,警方仍在调查中。”
再延扣3天助查
阿兹米说,警方除起获54万5599令吉现款,以及51张总额84万6000令吉未兑现的各银行支票,也起获嫌犯放贷的账簿、10本属嫌犯和借贷者的银行存摺、2台手机、1台手提电脑、3把巴冷刀、铁棍及借贷者资料及身分证等证物。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5(2)条文调查此案。而落网嫌犯今日再次被延扣3天助查。
招认涉非法放贷
落网的阿窿首脑,已向警方招认涉及非法放贷活动,警方目前正搜集更多证据,以便将对方控上庭。
消息说,有关阿窿相信也掌管借贷者的银行卡,以便每月方便提款。
阿兹米说,任何人若在1951年借贷法令5(2)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罚款介于25万至10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民众勿向非法贷款者或阿窿借贷,若需钱周转,可向合法贷款单位借贷。
他说,阿窿在街上张贴的广告,或挂在路边的海报指利息低都是骗人的,公众受促别上当。
他也呼请遭阿窿追债被恐吓,或任何人有相关阿窿的消息,可联络警方。
曾涉刑事罪身家过百万
阿窿首脑曾涉及刑事罪案,过去6年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后,身家超过百万。
阿兹米说,警方是接获消息,并暗中调查后,才采取逮捕行动。
据知,警方上门捉人时,与家人在家中的嫌犯,没有作出反抗。
消息说,向嫌犯非法借贷的中小型企业商家,由于资金不够,需资金周转时,就找上嫌犯借贷应急。
询及嫌犯提供多少的非法放贷利息,阿兹米说,由于未有借贷人投报,警方尚未知嫌犯放贷的利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