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议投资金条骗128万 男子6控状不认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献议投资金条骗128万 男子6控状不认罪

(北海1日讯)涉嫌以金条代理人身分献议投资金条,却诈骗公众人士高达128万3000令吉金额的51岁华裔男子,今日面对6项控状,皆不认罪。



法官批准被告以40万令吉另加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暂时被扣押护照,案定明年1月13日过堂。

被告纪金明(译音)因涉嫌投资金条诈骗案,在砂拉越被捕,今早在北海两个地庭面控。被告在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下,分别被控6项罪名。

第一地庭法官茱丽叶允准被告在首3项控状,以2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第二地庭法官米奥苏莱曼则允准被告在第4至第6项控状,以1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控状指出,被告于2009年7月至11月之间,分别在北海拉惹乌达及威北甲抛峇底一带,以金条代理人身分诈骗,涉及金额高达128万3000令吉。

凡在此条文下被定罪,将面对监禁至少2年或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被告律师纳丁在庭上指出,被告被通缉期间,一直住在柔佛住家,并不知道自己已遭警方通缉;被告当时到砂拉越的目的是与妻子去游玩,并非潜逃。

被告今天被控上庭时,庭内坐满近30人听审,大部分是早前被诈骗的受害者。

此案主控官是玛兹雅曼梳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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