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議員志巡隊無需延長保釋 總檢察署未決定提控
(檳城1日訊)早前被逮捕的檳州志願巡邏隊(PPS)154名隊員及3名國州議員,已無須再延長保釋,不過仍未無罪釋放!
該隊前副主席黃偉益透露,他今日第3次前往檳島東北縣百大年路警局報到,警方告訴他該隊成員與他已無須再延長保釋(bebas jaminan),不過,這不意味他們已無罪釋放。
他說,警方早在9月間完成調查報告並呈給總檢察署,但總檢察長迄今仍未決定是否提控該隊,顯示后者對此案并無強大信心,警方對該隊展開的逮捕行動也是浪費資源。
他指出,當局沒信心提控檳巡邏隊隊員的原因,是內政部在11月間宣布該隊為非法組織,警方卻在8月31日先斬后奏,率先逮捕該隊隊員。
冀本月入稟訴中央
“若總檢察長決定提控,我們能以警方非法逮捕為由起訴有關當局。”
針對內政部通過憲報頒佈該隊為非法組織一事,黃偉益說,以檳首長林冠英為首的檳政府,希望可在本月通過律師入稟法庭起訴中央政府,以挑戰內政部列該隊為非法組織的決定。
他說,他今早到警局報到原本以為需再延長保釋,但警官向他索取保釋信后,告訴他已無須再到警局報到,以延長保釋。
今日也是該隊第3次被指示到警局報到,前兩次分別為10月1日及11月1日。
另外,之前被警方指示到警局報到延長保釋的議員,包括檳行政議員彭文寶、行動黨斯里德里瑪區州議員雷爾。
該隊員是在8月31日國慶日參加州級國慶閱兵儀式時,被警方帶回警局扣留調查。當時警方指他們是在1966年社團注冊法令下,被逮捕和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