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銀行卡債,銀行指若再不繳欠款,將會上門充公傢具。
⊙林先生指出,本身拖欠銀行逾1萬令吉的卡債,最近接獲銀行來信,便依照信中給予的電話號碼回撥給對方。
他說,銀行指若再不繳付欠款,當局將有權利上門充公物品,包括屋內的所有家具。
他指出,本身沒有物業,目前和女兒一起住,銀行是否有權利到女兒家裡充公物品?
他詢問,銀行是否有權利以此方法對付欠債者?
★林若輝律師
債權人有權利利用幾種執法方式,包括拍賣屋子、判入窮籍來制裁欠債人,所以林先生說銀行要充公家具,也算是一個執法的方案。
若欠債不還,銀行有權向法庭申請庭令,到欠債人的家裡進行充公,如果該房子不屬于欠債人,有關充公的動作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