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屋换性服务 淫官上庭报纸遮脸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以屋换性服务 淫官上庭报纸遮脸

(亚罗士打2日讯)“以人民房屋诱骗单亲妈妈上床”的“淫官”被告,今日在地庭过堂,在法庭外全程以报纸遮脸,不让真面目曝光,连上厕所也不例外。



过堂结束后,被告子女先出庭查探外面的情况,再让报纸挡住的父亲步出,被告儿子试图用手推开和遮挡媒体的镜头。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沙鲁古再米副检察司,他今早向法庭提呈修改控状,包括首控状原指被告是在上午10时45分干案,改为中午12时30分。

被告不认罪



第二项控状则从原本的被告受贿,改为试图受贿,被告点头表示明白控状。

法官阿兹哈谕令案展本月30日再审。

根据修改后的控状,被告哈里斯(56岁)被控于2014年11月10日中午12时30分,在林蒙甲拜快餐店,向一名单亲妈妈索取性贿赂,协助加速对方申请赤贫人民房屋计划,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

次控状指被告于2014年11月13日下午2时45分,在太子路一间酒店试图受贿,向同一名单亲妈妈取得性交易,以协助加速对方申请赤贫人民房屋计划,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

被告在吉打区域发展局工作33年,上月16日被反贪会控上地庭,被告不认罪,被告辩护律师为阿米尔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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