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協會:非專業服務 公寓管理費徵GST不合理

(吉隆坡2日訊)大馬建築管理協會總秘書維康特華拉博士說,公寓聯合管理機構(JMB)及管理委員會(MC)的收費,並非如醫藥、工程等領域的專業收費或提供專業服務,只是收費來管理自己的建築物,這樣也要徵收消費稅,根本不合理。

他說,政府規定低成本房屋單位的聯合管理機構及管理委員會無需繳付消費稅,但由于土地價格不同,所以在不同地點的房屋,難以鑑定是否需要繳付消費稅。

“吉隆坡的中低成本房屋,在彭亨可能是高級住宅;中低成本房屋的界定屬于州政府權限,若政府沒有制定明確標準,對需支付消費稅的JMB及MC而言很不公平。”

流動基金不多

維康特華拉今日在“消費稅對分層地契產業業主的影響”講座會上促請公寓聯合管理機構及管理委員會,在落實消費稅制度前,需向關稅局註冊,以免引發問題。

大馬建築管理協會會長丹斯里曾福傳較后在記者會上說,JMB及MC有權向業主收取費用的集體管理組織,但他們不是營利單位,不應該被徵收消費稅。

“這些組織基本上是由各自業主以自願方式組成,流動資金不多,甚至面對許多住戶不還管理費的困境,一旦落實消費稅,情況可能更糟。”

他說,若JMB及MC向分層地契業主收集簽名,要求政府讓兩個集體管理組織的費用列入零稅收,該協會能代表他們提呈建議給政府。

大馬建築管理協會在9月23日分別緻函給第2財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蔡智勇提出訴求,但至今未有回應。

出席者有大馬建築管理協會委員陳志強、諾丁漢大學藝術和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佳耶拉斯米等。

張昌國:加重業主負擔

大馬建築管理協會署理會長丹斯里張昌國說,政府明年向JMB及MC徵收消費說后,國庫的進賬估計約5000萬令吉,但這對業主而言是項沉重的負擔。

他估算,國內約有至少200萬個分層地契產業,若其中40%為無需支付消費稅的低成本房屋,其余逾百萬個單位,若每個單位每月向公寓聯合管理機構及管理委員會繳付約200令吉或更多的管理費,在落實消費稅后,每年收費為8600萬令吉,但這還沒扣除銷項稅(Output Tax)。

“扣除銷項稅后,政府在這方面的收入只是約5000萬令吉,這對政府而言不是大數目。”

他促請政府讓JMB及MC的收費,列入消費稅零稅收清單,否則全國上百萬個分層地契產業業者,都需額外繳納6%消費稅。

據了解,明年一旦落實消費稅制度,各分層地契單位業主需支付的整體費用,包括管理費也會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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