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過世地皮未立遺囑 子女可致函土地局轉名
事主和母親有一塊聯名地皮,由於母親生前未立遺囑,所以事主想詢問如何進行轉名手續。
?余小姐指出,本身和母親有一塊聯名土地,但母親不久前過世,生前沒有立遺囑。
她說,父親早年已過世,本身則有6名兄弟姐妹,惟他們都無意接手該聯名地皮。
她詢問,如果要將該地皮轉為自己所有,應該要透過什麼方法申請?
★林若輝律師
余小姐可以到土地局申請有關手續,由於其母親生前沒有立遺囑,所以當局將根據遺產分配法令,將其母親的財產分配給配偶,然後才輪到兒女。
根據余小姐的情況,母親所持有的一半地皮擁有權,將平均分配給余小姐與兄弟姐妹,余小姐要將地皮轉為自己名下前,必須詢問其他兄弟姐妹的意願。
如果其他兄弟姐妹自行放棄該地皮,必須寫一封信函作證明,那麼余小姐才可以把母親的地皮轉為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