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伪造文件骗呈税汇款 兄弟被控11罪
(吉隆坡2日讯)两名华裔兄弟因涉嫌伪造文件,欺骗银行700万令吉银行呈税汇款(Bankers Acceptance),今天在地庭面对11项控状,但他们不认罪。
被告林安国(译音,60岁,工程公司东主)和林安良(译音,47岁,工程承包公司财务与营运经理)被控在2008年12月31日至2011年10月6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之间,合谋在富都路马银行经贸中心,呈交总值700万令吉的伪造发票与提货单,以骗取有关数额的银行呈税汇款。
两名被告是以林安良任职的J&M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的名义,呈交伪造文件,以让马银行将相关汇款,批给林安国经营的All Build有限公司户头中。
他们因而牴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且可以在同一法令第24条文下被定罪,以及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罚款不少于伪造数额的5倍数额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代表反贪会的主控官旺阿末尼占,建议法官罗丝比亚哈宁让两名被告以20万令吉保外候审,护照交给法庭;不过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阿硕甘迪亚却要求法庭不要扣押两人护照,因为林安国必须要往返纽西兰照顾患病女儿,林安良也在新加坡有商务。
他也要求法官让每人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因为两人在调查的过程中给予充分的合作。
最后,法官批准每人以15万令吉保外候审,并要求他们将护照交给法庭,不过他们若有需要仍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
此案已定在明年1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