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公积金给外人 掏光积蓄打官司遗孀败诉
(新加坡2日讯)老公瞒妻,把3万7000元(9万6200令吉)公积金存款全留给女性朋友,死后妻子才知情,气得她掏光积蓄花3万元上诉,但最后却败诉换来一场空!
结婚34年的苏氏夫妻,育有已各自成家的1男2女,家庭生活看似幸福美满。这完美无暇的面具却于去年6月,即丈夫上吊过世后被彻底除下。
遗孀在整理丈夫遗物时惊然发现,原来丈夫早在2011年就办好手续,要把100%公积金存款留给一名现年25岁的女性朋友。
苏太太(61岁)含泪表示:“我知道他喜欢在外花天酒地,但我以为他只是逢场作戏,还是会以家庭为重心,没想到他竟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为捍卫自己身为发妻的权益,苏太太不惜掏光积蓄,在儿女的支持下聘律师上诉,坚持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丈夫1986年生意失败后,就游手好闲没工作。我一人扛起养家重担,辛苦养大孩子。他怎么能够静悄悄地把钱留给一个外人而不给我呢?”
苏太太透露,自己和这名女郎素未谋面,“我是在丈夫过世后,打开抽屉看照片时才知道她的存在!”
据她探听,亡夫和这名女子于2009年在酒廊结缘,亡夫甚至在对方母亲来新旅游时,带着这对母女到圣淘沙吃大餐。
谈及亡夫生前的决定,苏太太坦言无法理解,但令她更难过的是,自己最后不仅败诉,害得偿还7000元的庭费。
“我们付3万元要讨回3万7000元,最后上诉不成还得多付7000元,真的很不值得啊!”
记者问她是否打算上诉高庭,她摇头表示不想,“如果要花5至6万追回3万7000元,那我想就算了!”
女郎:我和死者只是朋友
没上床也无爱情,女郎声称和死者只是普通朋友!
苏太太透露,亡夫的这名女性朋友是外地人,来新后在金沙当服务生。
她指出,在双方进行调解时,女郎反复重申自己和死者只是普通朋友,没有暧昧关系。
另外,据死者的公积金存款受益人提名表格所见,死者在关系栏目里,把这名女性朋友列为“干女儿”。
不过,苏太太却对此提出质疑说:“老公先在表格上把女郎列为‘孙女’,然后才改正‘干女儿’。可想而知,他在办手续时肯定神志不清!”
“如果她真的跟我老公有恋情,那就算了!但她却一再重复两人只是普通朋友,我怎么会甘心呢!”
记者走访女郎位于兀兰的住家,屋主透露女郎已搬离,不过之前确实听说女郎有一位非常要好的中年男性朋友。
法官指死者与女郎关系好
干女儿也好,情妇也罢,法官认为死者和女郎关系似乎良好,判遗孀败诉,女郎将获3万7000元!
苏太太昨晚受访时说,法官下判时说,无论是干女儿还是情妇,亡夫和女郎确实维持一段关系,而且感情良好。
另外,由于没有足够证据去评估死者提名女郎为公积金受益人时的精神状态,所以法官判遗孀败诉。
苏太太说,她闻判后心如刀割,“他两次吃药闹自杀,都是我把他从鬼门关救出。去年他闹上吊,若我提早发现,肯定马上救他!”
卖屋钱分佛堂老人院家人没分
亡夫立遗嘱,卖屋后把15万元(39万令吉)财产分给女郎,妻儿一分钱也不给。
苏太太说,亡夫2012年修改遗嘱,重新分配原本要留给家人的财产。
她出示遗嘱,解释除了现年25岁的女郎,亡夫也打算把卖屋料可获得的60万元(156万令吉),分给佛堂、老人院、弟弟等,唯独家人没钱分。
如果成功售屋后,60万元(156万令吉)财产分配如下:
25岁女郎:15万、叶姓女性朋友:5万、老人院:3万、佛堂:3万、弟弟:5万、朋友:5万、还卡债:16万、还房贷:8万。
虽然死者要把所剩的财产分给妻儿,但扣除上述款额,妻儿其实一分钱也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