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法庭罪成罰款 依布拉欣上訴得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藐視法庭罪成罰款 依布拉欣上訴得直

(布城3日訊)上訴庭今日推翻高庭判土著權威組織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阿里藐視法庭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天和罰款2萬令吉的裁決。



依布拉欣在聞訊后向記者指出,儘管他已坐牢1天,但他還是真誠地接受此裁決。他也感謝上蒼,一直以來他都相信自己是無罪的。

以拿督阿都華合、拿督黃達華和拿督華希斯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批准依布拉欣阿里上訴;華希斯判詞是由副主簿官再尼代唸。

網上撰文攻擊法官



高庭于去年11月19日裁決依布拉欣藐視法庭罪成,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代表律師西華拉沙和蘇蘭德仁,是在去年1月17日入稟申請,指依布拉欣和部落客再努丁沙烈于1月7日,在土權組織官網上撰文攻擊高庭法官星甘。

星甘為早前承審安華起訴《馬來西亞前鋒報》集團總編輯拿督阿茲依沙等兩造誹謗一案的法官,他于1月21日裁決安華勝訴,並罕有及高調的表達本身捍衛司法和新聞自由的立場,之后土權組織官網上載一篇由再努丁沙列撰寫的文章,內容是質疑星甘傾向在野黨以及其性向。

根據判詞,上訴庭認為高庭在事實和法律因素下錯誤下判依布拉欣罪成,有關看法是受到質疑,因此上訴庭推翻裁決。

華希斯也諭令依布拉欣已繳付的2萬令吉罰款必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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