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4日訊)被控5次強奸一名14歲女生的華裔數學補習老師,被判罪成,換來坐牢50年和鞭10下的代價!
在亞羅士打蘇丹阿都哈林大道一間補習中心任教的被告李健強(譯音,24歲,來自柔佛),被控在去年在一個半月內,5次強奸當年14歲的未成年女生。
地庭法官阿扎哈下判時說,受害者與被告只是師生關係,即使是兩情相悅下進行性行為,但在大馬法律,任何人與未成年少女進行性行為,已屬違法。
被告面對的首3項控狀,指他于2013年2月4日下午約3時、3月3日下午約5時30分和3月5日晚上約10時,在蘇丹阿都哈林大道一間商業單位某補習中心內,強姦一名未成年女學生。
第四和第五項控狀指被告在同年3月8日下午約2時30分,在同一地點強姦女學生,以及于3月13日晚上約11時30分,在吉打港口路城市園一間民宅強姦同一名女學生。
法官說,被告牴觸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每一項控狀判監25年和鞭2下,第1、3、4和5控狀同時執行,刑期是25年;分階段進行的第2項控狀是25年監禁和鞭2下,刑期是50年監禁和鞭10下。
須繳2000堂費
他說,這項判決是教訓被告,也警惕公眾,尤其是在教育界服務者不可犯錯。
他說,被告還須繳付2000令吉堂費,否則以6個月監禁取代。
被告辯護律師佐翰非納登告訴法官,將為被告上訴,法官批准將原有1萬8000令吉的保釋金,增至4萬令吉,由一名本地擔保人保外,國際護照須交由給法庭保管。
此案主控官阿玆莉娜副檢察司因未克出席,改由阿尤羅海扎副檢察司代表控方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