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4日訊)“一拳打死舅公案”;涉案印裔青年不但被控涉嫌誤殺舅公,還面對毆打友人至重傷的提控,分別獲准以3萬令吉和3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瓦迪威蘭(20歲)今早分別在芙蓉地庭和芙蓉推事庭面對各一項控狀,由于被告皆不認罪,芙蓉地庭法官卡馬魯丁將誤殺案擇定于明年1月21日過堂,芙蓉推事庭推事阿斯拉米雅則將重傷他人案,擇定于明年1月6日過堂。
在芙蓉地庭,被告被控于2014年11月29日下午5時至5時30分,在新那旺斯里巴基花園某住家,在無心情況下致死其舅公,牴觸刑事法典第304(b)條文(誤殺),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另外,被告在芙蓉推事庭被控于2014年4月2日下午1時,在新那旺龍城花園致傷另一名31歲的印裔青年,牴觸刑事法典第325條文(重傷他人),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及罰款。
芙蓉地庭主控官為阿布哈山副檢察司,芙蓉推事庭主控官為阿米拉副檢察司,被告沒聘請律師。
上述案件是于11月29日下午5時至5時30分,在新那旺斯里巴基花園一間單層排屋發生,死者是巴拉尼阿迪(67歲),為被告的舅公。
被告因向母親討錢不遂而與母親吵架,其外婆看不過眼,手持木棍欲趕被告出門,被告卻推倒外婆,死者見被告不孝行為,便與被告起爭執,卻遭被告一拳揮向臉部,倒地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