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訊)森美蘭政府等4造今日針對上訴庭早前撤回森美蘭州伊斯蘭刑事法中規定男穆斯林扮女裝,形同刑事行為的裁決,以7項法律問題,向聯邦法院申請上訴。
森州政府今午4時30分,委派兩名森州法律顧問辦公室的代表,前往聯邦法院案件註冊辦公室入稟上訴申請。
另3名申請者,包括森州伊斯蘭事務局、森州伊斯蘭事務局局長,及森州首席伊斯蘭教檢察官。
3名被指牴觸1992年森州伊斯蘭法66條文的變性人,分別是莫哈末朱查里(27歲)、蘇古嘉尼(28歲)、旺法依羅(30歲),因不服森州伊斯蘭事務局對他們採取行動,而把該局、局長、執法組主任、檢控組主任與森州政府列為第1至第5答辯人。
芙蓉高庭早前于2012年10月11日駁回他們申請,並禁止他們繼續作女性打扮;法官拿督西蒂瑪麗亞當時指出,即使已完成變性手術,變性人仍必須清楚,身為穆斯林就應該遵守伊斯蘭法令,他們作女性打扮舉措已違反有關法令。
在該第66條文下,任何男扮女裝者,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6個月監禁,以及罰款最高1000令吉。
然而這3名變性人繼續上訴至上訴庭,上訴庭則於11月7日作出標杆性裁決,允許患上“性別認同障礙”(GID)的男穆斯林穿女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