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8日訊)移民局總監拿督慕斯達法勸吁全國僱主,參與該局的“3加1計划”,在本月31日前攜同逾期逗留的非法外勞到移民局自首,屆時僅繳交300令吉罰款和100令吉交通費,就可遣送有關外勞回國。
他說,僱主同時必須准備有關外勞的合法國際護照和自購機票;這項計划于今年6月開始,至本月31日結束。
他解釋,“3加1計划”即是罰款300令吉(“3”),及征收100令吉交通費(“1”)作為大馬政府安排有關外勞回國時的費用,如巴士費。
每日取締
慕斯達法今日針對非法外勞問題嚴重一事,向《中國報》這樣指出。
他也針對檳城大山腳緬甸兇徒租村屋宰同鄉,肢解18人一案說,此案已交由警方處理,移民局將在警方需要時,在沒有涉案的非法外勞獲釋后,協助遣送他們回國。
他也說,移民局官員每日皆進行取締非法外勞行動,隨著此問題日益嚴重,已加強執法包括展開聯合行動及派遣總部“天兵”官員到全國各地突擊。
“為加強執法,除了執法組官員,我們調派局內其他部門的官員參與取締外勞行動;同時,移民局與其他單位,如警方、民防部隊和志願警衛團合作進行聯合行動。”
他指出,移民局官員取締行動中會為每名外勞採取生物指紋和鑑定,一旦發現涉及刑事罪案者,將即時移交警方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