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反貪污委員會拘補兩名涉嫌虧空款項和失信案的企業界管理人和商人,其中企業界管理人是上市公司前總執行長,涉嫌虧空公司款項900萬令吉。
《每日新聞》引述反貪會調查組主任拿督莫哈末賈米丹說,反貪會在私人界展開的“鯊魚”肅貪行動中,拘捕上述2人,他們的年齡介于40歲至50歲之間,涉嫌濫用由該名前總執行長所掌管的船運公司款項。
根據報導,該船運公司獲得政聯公司數千萬令吉的船舶維修合同。
報導說,這名前公司總執行長涉嫌偽造假文件,把船運公司的千多萬令吉現金,轉移至該名商人的個人戶頭。
據悉,雖然嫌犯有填補所虧空的部分款項,但反貪會調查后發現,嫌犯已將900萬令吉花在私人用途上。
該報引述消息說,兩名嫌犯在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下的失信罪接受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和鞭笞。
“他們也面對刑事法典第417條的欺騙罪調查,一旦罪成的最高刑罰是坐牢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賈米丹指出,兩人正接受反貪會盤查,根據企業責任條款,員工涉及貪污或失信,公司必須負起責任,除非有關公司能證明,已採取足夠措施杜絕員工貪污或失信。
“雖然反貪會不能將涉貪的公司送入監牢,然而可以對公司加重罰款。”
該報早前報導,反貪會展開代號為“鯊魚”的私人界肅貪行動中,調查6宗涉及數百萬令吉商業欺騙案,拘捕對象包括政聯公司、能源供應公司、石油與天然氣公司和金融機構的高級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