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承快:人性變質 社會敗壞
社會治安不靖,罪案數據不斷上升。心術不正的人犯罪,竟似理所當然,被逮著后,還利用各種藉口合理化自己的劣行。
丹州日前發生一宗入屋劫案,年輕劫匪沒有持械,但以真面目示人,要脅老夫婦交出數萬令吉金飾后,離開前連聲向事主道歉,並說:因為我要還債,所以才來打劫你們!
因為面對問題,卻要通過傷害別人來解決問題,這是什么歪理?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做壞事就是不對,一旦被捉到,一定要受到適當的制裁。
從小我們被教育不可以做壞事,否則會破壞社會的秩序和人類的道德。
如果博同情有用的話,社會還需要執法單位及法律來制裁犯錯的人嗎?
社會秩序陷亂,就像紅綠燈失靈,在路上行駛的人士,看到紅綠燈失靈,便不遵守交通規矩,互不相讓,結果就是禍事頻生。
社會不斷進步與發展,生活物質越來越好,社會卻仍面對一堆問題,除了有關單位應該嚴厲執法對付不法之徒,每個人都應該奉行文明和有道德的生活態度。
家庭、學校教育,正規的宗教信仰,一直都是指路明燈,人性的本質不應在受到外來不良的文化及誘惑下變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