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局前局長 劉鐵男受賄判無期徒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中國能源局前局長 劉鐵男受賄判無期徒刑

(北京10日綜合電)河北廊坊中院週三一審判決,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前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前局長劉鐵男,因受賄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中央電視台報導,劉鐵男被指控在2002年至2012年間,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58萬余元(2002萬令吉)。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定上午9時30分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劉鐵男受賄案。劉鐵男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整個庭審中,劉鐵男對檢方的多項指控均未持異議,並多次強調,“此起犯罪是我主動坦白交代的。”而在最后的自辯環節,劉鐵男也放棄了自辯,他表示,“給國家、給黨造成這么大的損失,我沒有什么要辯護的。” 他說,他現在每天生活在沉痛的懺悔和自責中。他在法庭上為自己的墮落痛哭流涕。



放棄自辯

據悉,劉鐵男是十八大之后首個被中央紀委立案調查並“雙開”的省部級官員。

2012 年12月初,媒體人羅昌平實名舉報劉鐵男涉嫌偽造學歷、與商人倪日濤結成官商同盟,引發關注。2013年5月初,中紀委公佈,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8月初被“雙開”,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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