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牙齒醫療收據 前人事部主管罰8000
(吉隆坡11日訊)1名前人事部主管因偽造牙齒醫療收據罪成,被地庭宣判罰款8000令吉,或以6個月監禁代替。
但被告基于無能力繳付罰款但又不想坐牢,向法官求情,希望判決能再斟酌,但最終沒有獲得法官同意。
被告西蒂羅哈雅(36歲)向法官莫哈末納希爾求情時,指自己近期才重新投入工作崗位,還有2名尚在念書的孩子,以及丈夫可能會在近期內轉換工作為由,希望法官只判處她罰款了事。
但被告在發覺自己無法繳付罰款金額后,繼續向法官要求降低罰款金額,但不獲法官理會。
被告是在11月13日被控,控狀指她在2011年11月11日至月14日期間,身為Kop-Pusamaju公司人事部主管,虛報一份牙齒醫療假收據,企圖申領更多津貼,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72條文(偽造文件和印章),也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條文下被處罰,被告俯首認罪。
在這條文下,最高刑罰為2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此案主控官來自反貪污委員會的提控官員旺阿末依占,被告沒有聘請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