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社会无法接受 亲吻友人妻员工监3年
(怡保11日讯)“别以为西方国家普遍的亲吻举动,在我国纯属微不足道及轻微罪行,我国社会无法接受此举动,更何况受害者是友人的妻子!”
怡保高庭司法专员诺琳峇达鲁丁在接纳控方,就“私人公司员工非礼友人妻子”案件的上诉,特别强调高庭必须重判此案,以此案作为借鉴,让被告及民众认真看待此举动属于很严重的罪行。
因此,高庭把推事庭对此案的1年监禁裁决,改为3年。
私人公司员工尤赛尼阿敏(40岁)被控于2010年4月5日上午10时许,在友人位于金宝新市镇花园某住宅区的主人房,非礼其29岁妻子。
诺琳接纳控方不服推事庭对此案的判决,而提出的上诉,并于昨日裁决被告从原有的1年监禁延长至3年。
诺琳下判后,尤赛尼阿敏即时申请缓刑但被驳回,高庭谕令即时执行刑罚。
拥有4名子女的尤赛尼阿敏,身穿深褐色T恤及牛仔长裤,在司法专员宣判时全程低头听审,多名家属包括作为担保人的岳母,陪同现身怡保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