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何月雲
(關丹11日訊)“載少婦喝酒惹誤會,男子被製條幅侮辱”案;少婦丈夫今日對于挂條幅一事表示不知情,故不會登報道歉。
案中事主劉先生(31歲,汽車銷售業)今日約見記者,原本指該名醋夫願與他道歉,對方也將在報章上登道歉啟事,以示和解。
劉先生是在兩名男女親友陪同下,與單槍匹馬前來的的人妻丈夫會面。
警勸雙方不必鬧翻
自稱姓楊(約30歲)的人妻丈夫告訴記者,他需要澄清,劉先生沒有“搞”他老婆,全是一場誤會,並坦承太太只是和對方出去喝酒。
“當時,我看到對方載我老婆,一時沖動,很生氣,就出手打他。”
他說,關于條幅事情,自己一概不知,所以不會登報道歉。
劉先生聽到對方所言后,非常不滿,立即叫記者不用刊登這則新聞。
此時,一名在楊先生要求下前來現場的警員抵步並打圓場,勸請雙方和解。
該警員指出,這只是一場誤會,沒人能證實條幅是誰挂上,雙方沒必要鬧翻。
警員離場后,記者詢及雙方,是否算已道歉和解,雙方皆認同,攝記也要求雙方握手言和,此時劉先生一名親友卻開口阻止。楊先生見狀,也二話不說離開現場。
最后,記者再向劉先生查詢,是否已接受對方道歉,他卻指不願回應,讓記者感到一頭霧水。
劉先生于本月7日凌晨,與認識一個月的女銷售員(約25歲),相約喝酒。事后,事主負責載女子到泊車場取車,遭楊先生大罵事主勾引其老婆。
8日凌晨3時許,劉先生接獲友人通知,指其面子書的人頭照片被盜用,製成條幅挂在士滿慕及阿益布爹路一帶,他已據情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