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稅不安寧 炒股須多付
報導:邱佩勛
(吉隆坡11日訊)消費稅時代降臨,買賣股票也須多付!
明年4月1日起,國內外投資者和散戶,在大馬股市買賣股票的手續費,也無法豁免繳付6%消費稅。
換言之,股票投資成本將進一步增加。
手續費增加6%
股票投資成本提高,意味散戶除了獲利時所賺將減少,投資失利蒙受虧損時也得多付,因為被徵收6%消費稅的手續費,無論買者或賣者都需繳付。
明年4月1日開始,不管是通過抽佣經紀買賣,或者自行上網交易股票,都同樣面對手續費增加6%的局面。
大馬交易所宣佈,明年4月1日起,買賣股票及衍生產品的收費將徵收6%消費稅,包括交易費、結算費、管理費和購買傭金等,即便是外國投資者也不例外。
散戶如果借錢買賣股票,有關費用也得付上6%。
散戶透過股票經紀賣股時,得繳付0.6%的股票經紀費和0.03%的清算費。
依《中國報》粗略估算,消費稅開跑後,如果散戶在4.15令吉價碼,賣出1萬股的雲頂大馬股票,估計必須多付接近16令吉的稅款。
稅務專家兼宏願理財機構稅務與財務咨詢總監拿督蔡兆源回應《中國報》提問說,買賣股票得繳付消費稅的原理,與其他金融服務業相同,即消費者付費來換取服務的費用,都得征稅。
降低淨投資回酬
“對散戶來說,除了現有費用如經紀費和清算費,這6%消費稅將降低他們的淨投資回酬,也就是會少賺。”
但他相信,此舉剛開始可能會影響散戶的投資意願,但只是短期的,畢竟整體影響不大,散戶不會因此減少或放棄買賣股票。
根據馬交所在官方網站張貼的文告,證券市場的一些費用,包括交易費、結算費、機構投資者結算服務費(ISS)、購買傭金、管理費、證券融資費、上市費用、託管服務費用、咨詢服務費用、參與費、入場費、中央配對設備費和結算擔保基金相關費用,皆需徵收6%銷費稅。
罰款不徵消費稅
據馬交所官方網站文告,在2014年消費稅法令規定下,馬交所將徵收6%消費稅,徵收範圍涉及證券市場、衍生產品工具市場、伊斯蘭商品交易平台(Bursa Suq Al-Sila’),以及債券及伊斯蘭債券(ETBS)市場等;唯獨納閩國際金融交易所(LFX)旗下費用,可豁免消費稅。
“在馬交所上市條例與所有業務條例下的罰款,皆不在消費稅範圍內,因此不會被徵收6%。”
馬交所強調,除了在文告列名的費用會被徵收消費稅,其他未列名的費用也可能會被徵收。該公司指出,已向皇家關稅局註冊消費稅,在4月1日起會發出稅務發票(Tax Invoice)給客戶。
該公司指出,即便是非大馬人在買賣馬交所產品,也會被徵收6%消費稅,但一些費用則會因對方為外國投資者而歸類為零稅率,但這需要符合消費稅法令條件。
大馬交易所徵收6%消費稅項目(證券市場)
1)交易費
2)結算費
3)機構投資者結算服務費
4)購買傭金
5)管理費
6)證券融資費
7)上市費用
8)託管服務費
9)咨詢服務費*
10)參與費
11)入場費
12)中央配對設備費
13)結算擔保基金相關費用
*備註:符合消費稅法令的外籍人士可獲零稅率
散戶陳先生在4.15令吉的價位,賣出1萬股的雲頂大馬股票。他需付的費用和淨回酬,見表1。
明年4月1日後,陳先生同樣以4.15令吉賣出1萬股的雲頂大馬股票。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和淨回酬,見表2。
無消費稅(表1) | 消費稅生效(表2) | |
10,000股 | 數目 | 10,000股 |
RM 4.15 | 股價 | RM 4.15 |
RM 41,500 | 售股所得毛額 | RM 41,500 |
扣除 | ||
RM 249 | 股票經紀費 | RM 249 |
+ 6% GST | RM 14.90 | |
RM 12.45 | 清算費 | RM 12.45 |
+ 6% GST | RM 0.75 | |
RM 42 | 印花稅(每1000令吉交易額為1令吉) | RM 42 |
RM 41,196.55 | 淨回酬 | RM 41,180.9 |
★比較消費稅前後,陳先生將少賺15.65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