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翁诗杰诉诽谤发律师信 彭茂燊限7天内道歉
(吉隆坡11日讯)爱心基金会主席丹斯里彭茂燊就马华前总会长丹斯里翁诗杰对其起诉诽谤一事发律师信,限定后者必须在7天之内向其道歉,并索偿5000万令吉,否则将对其采取法律行动。
彭茂燊透过律师楼SN.NAIR发律师信给翁诗杰律师楼陈、吴律师,要求翁诗杰马上撤回所有诽谤的字眼,并且要翁诗杰在其要求的报章或媒体上,自费刊登已获律师楼批准的道歉声明。
该律师信也阐明,彭茂燊要求翁诗杰不能再重复所有诽谤字眼及言论,并索偿5000万令吉,赔偿当事人的名誉损失。
索偿1200万
报导指出,翁诗杰早前入禀法庭起诉彭茂燊诽谤,要求1200万令吉的普通和名誉赔偿,附加5%年息,同时也要求彭茂燊负责所有的堂费。
翁诗杰在诉状中,指彭茂燊虚假、毫无根据及信口开河的指责是非常严重诽谤,实质上等于对翁氏的严厉人格谋杀,使其人格、诚信、名誉遭受严重损害,同时造成精神上的打击及异常尴尬。
据新闻背景,翁诗杰因没出席彭茂燊的75岁寿宴,而彭氏在寿宴后于6月24日发文告指责翁诗杰,引起后者不满,并于8月19日发律师信要求彭氏道歉,让风波雪球越滚越大,进而演变成迄今对簿公堂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