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前任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諾阿都拉認為,政府計劃加強煽動法令,並增設新條文,有超越聯邦憲法之嫌,這是行不通的。
他說,政府根據馬來人特權至上的概念,修改這個殖民年代法律是違憲的做法。
“不久前舉行的巫統大會上,有人認為人民不可以質疑統治者、伊斯蘭、馬來保留地及皇家馬來軍團的地位,因為這屬于馬來人特權的一部分。我認為這個法令的修正是越權的做法,不可行。”
莫哈末諾阿都拉在一項圓桌聚會上致詞時建議,煽動任何州屬脫離馬來西亞,應列為違反煽動法令的行為。
“應制定法律條文,禁止一個人鼓動一個種族排斥其他種族。”
他說,“種族標籤”已導致種族極化,因此,政府應摒棄以種族為基礎的政治模式,以促進種族交融。
根據馬來報章《陽光日報》報導,相對于已廢除的內安法令,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並不可怕。
莫哈末諾阿都拉解釋,國家保安法令只能針對少數特定的的罪行,相反的,內安法令涵蓋範圍很廣。
他說,在國家保安法令下,警方有權未審先扣嫌犯長達28天,被扣者在首24小時不能獲得法律援助。